鄂建饰〔2025〕29号
各市、州建筑装饰协会(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)、各会员单位:
为持续推动我省建筑装饰行业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,进一步强化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,提升整体工程质量水准,现将开展202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工程竣工时间范围: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别建筑装饰工程项目。
2、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与申报资料:按照《关于印发<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鄂建饰〔2025〕26号)中的要求执行。
三、其他事项
1、各市、州建筑装饰协会(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)按照鄂建饰〔2025〕26号文件要求,要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料,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工作。
2、省协会将对所推荐的项目资料,组织专家进行复审,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,一律不安排复查。
3、请各会员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与提交工作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4、考核期间,协会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、现场检查及综合评价,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5、检查项目时,专家组将单独约谈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,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甲方沟通,确保出席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潘 莹 电话:027—87366819 13476858179
附件: 1、《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建饰〔2025〕26号)
2、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(公共建筑装饰类、住宅批量精装修类)
3、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(建筑幕墙类)
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
2025年7月29日